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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江湖所以,尽管有了一片基业,最后还是给猪家当狗了?呵呵,灭了满清有用吗?灭了农民军有用吗?已经发展到封建时代末期的明朝能再活多少年?给明朝哪那些藩王鱼肉和当清朝的奴才有区别吗?
文笔还行,故事还行,干草。 松花江流经黑龙江省和吉林省。明朝的辽东连吉林省都未能完全覆盖,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辽东的士兵在听到主角唱歌会感到思乡?他们那时候有东北的概念吗?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辽东人曹元唱出了在高邮那夜听到的歌,很多人愣住,他们没有听过这首歌。 但有很人发愣的...
干草,亮点和毒点都不少,看你能不能接受了。我个人比较不能接受的毒点是女主群魔乱舞和乱玩梗。这本书里女主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作用,反而作天作地。作者更是不惜花费大量笔墨来描写 。你不会写感情戏就不写了,生生弄出这些恶心的情节。乱玩梗反而少了写历史文的庄重感,让人觉得实在轻佻。
麻烦虹猫在写作之前先搞清主次,网文大家是来看故事的,不是来听你说教的。几本书一直都是用晦涩的语言反复讲道理,故事如开水般无味,那大家不如去看专业书。其次,麻烦主角至少有点诚意,写书之前能查查资料吗?
书是写的不错啦,故事挺精彩的。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懂,作者是有这方面的癖好吗?全文有三个女主第一个是被人家当军妓侮辱过主角接盘的;第二个是耿继茂的老婆,都有两个儿子了,主角照样笑纳不误。额......反正我受不了。而且就我看下来,作者好几本小说都有着这个问题。 另外,作者的技术知识又出错了,没良心炮居然在明末就研究出来了.....你明朝那黑火药顶天只能作为发射药了,作者分的清军用炸药和黑火药的区别吗...
“然而就在伯恰斯基马刀即将劈下的时候,赵强却做了一个让他惊讶的举动,身子猛的一下蹲到了地上,伯恰斯基的马刀竟然劈了个落空,正恼怒这清国人狡诈时,伯恰斯基却发现这个清国人竟然抓住了自己身下的马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巨大的力量给拽了下去,“砰通”一声摔在地上,巨大的的疼痛让他有种窒息的感觉。” 看这一段,我总有一种“我一个滑铲”的感觉。也就是在这一段中,主角妙招横生,在大平地上杀了十几个哥萨...
从全文来看,主角的行为绝对可以算的上是某种程度的愚忠了。估计是写的太早了吧,那个时代风向和现在完全不一样。现在大家更喜欢自立的小说吧。更何况,随着网络大环境的整体左转和对明朝历史的了解更深,大家对于剥削人民士绅优待的明朝好感也更低了,这种忠心明室残杀农民军的行为在如今绝对不讨喜。撇开这些来看,这本书剧情文笔都欠些火候。
不知道怎么说,反正经常的网络用语真的让人大倒胃口。可能有些人接受得了,甚至觉得颇为有趣。可这些对我而言实在是个大毒草。 “ 不过照着他的估计,孙可望捏着鼻子给他一个越王的封号,大概没想到会落个如此的境地。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孙可望知道了的话,没准也会说出类似于“宝宝心里苦,宝宝不想说”之类的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