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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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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之所以有现在的成绩,靠的就是开后宫,除了男女那点事之外,整本书当中,在各网站抄袭的影评占三分之一,作者自以为幽默的吐槽占三分之一,电影拍摄(包括对电影情节的描述)占三分之一,至于小说的人物,事件,情节都可以忽略不计,此书的作者特别有自知之明,很清楚自己在写作方面狗屁不是,所以用小黄文的噱头来吸引读者,我就是被吸引的一员。
以作者的格局而言,最好局限于社会底层的黑道争斗,硬是往商业文上凑的话,纯属是笑话,而且是那种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商业文要么小白低智,一味求爽,要么熟读商业大佬的传记,改造一下,偏写实风格,但这本书综合了两种套路的缺点于一身,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草根出身的大哥,戴上金丝眼镜,去哈佛商学院当客座教授一样荒诞
初看惊艳,接着皱眉,最后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我不禁自问,怎么会看这么弱智的书?假如作者写到十万字就太监的话,此书会让我牵肠挂肚,奉为网络神文,可惜十万字以后的情节,这本书就像是一坨屎上放了巧克力做点缀,初看给人巧克力圣代的甜美错觉,接着,那低智的恶臭便扑面而来。
说实话,这本书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崇拜白种人的劲头,印第安人,黑人都是废物,必须全部干掉,黄种人太弱,必须和白种人交配,总结起来一句话,亚欧混血才是王道。表面看不算什么大问题,毕竟作者笔下大部分是黄男配白女,不过细究起来,可以看出作者对白人那种发自骨子里的崇拜,想想也是,被摁着打了一百多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早就到了晚期,即便是在幻想当中,白人依旧是最优秀的,黄种人充其量得到了能够通婚的资格,这种潜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