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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锋芒只有一句话,真的有人觉得,在网络时代,抄金庸会有让人觉得爽吗?你说金庸的文笔好,这个我承认,金庸的小说能卖实体,我也同意——但是你说金庸的武功表现力强,桥段让人爽,而且拿一个洪七公老爷爷教武功来说多么多么让人爽……这个我实在不敢苟同。最毒的地方,网络小说时代,老爷爷教武功、跳悬崖得奇遇、兄弟是女孩子,让几百万人爽快到欲仙欲死。
中土世界和地球大冲撞的前几年,主角穿越到中土,获得了中土的修炼体系,于是为了守护我们的地球,主角开始散播力量的种子,炎黄龙帝某某某,复仇者黑魔王奥巴牛,九头蛇天命神子川普,都在其掌心起舞,目前主角已经从三流门派的精英弟子,升级到圣受精卵级别,预订了圣字位,下个版本就可以升级为圣婴儿,圣少年,圣成人,最后是圣人。
名字没起错,遇事不决莽一波,群穿文,基本就是一个智商只有5的高大全,带着一群智商有9但是只会喊666的咸鱼,一起莽莽莽的故事。最大的金手指就是每逢过不去的关,作者就可以给主角开挂,这样主角就体现出更高大全~~越写越差,沉迷于自己是正义超人,作者真的得去吃药了。
据说作者终于把英雄人贩子写死了,但是核心不在于人贩子的结局!人贩子下场是死是活,跟这本书的立意毫无关系。核心问题是,作者通过他的思想,他的描写,成功塑造了一个英雄人贩子印象,并且让一群脑子发育未成熟的读者,同理性感受到了人贩子的英雄。至于人贩子的下场,到底是死是活,长生不死还是永不超生,这都是次要的,核心就是作者写出了一个人贩子英雄,受害者反派,而读者认同人贩子英雄,受害者很坏——再度传达给作者,...
三观不正,作者为滥交洗地,主角一个女队友滥交变态见男就上,但是一个好女孩,认为她不好的心理有问题——这个逻辑太奇葩了,也不知道怎么吹的。而且作者是日杂,黑太祖。
这个作者每本书开头都很好看,但是前几本都后期就慢慢有点无聊,这本书特别的就是到后期也很好看,甜到入心——有可能是因为前几本都有几个男主配对,发糖的时候有点不能全处全收的遗憾——这本书只有一个男主角,所以收了之后发糖就只顾着甜就可以了
我想起来一句话:你们这群泥腿子,饿极了怎么就不能老老实实去死,当个忠孝节义的顺民呢?全家被主人杀了怎么就不能乖乖跪好,让主人把你扒皮拆骨呢? 作者就是这个思路,而且写的相当好,把一群脑子有残疾的未成年小姑娘洗脑成功。 ——人贩子多好啊,又霸道强势又深情款款,是个伟大的大英雄! ——受害者多坏啊,毒哑了口舌,砍断了手脚,活扒你人皮,在血肉里种上老鼠毛,为什么就不能认命好好当个乞丐赚钱给女主角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