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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的还可以,毕竟我只看了两章,大体上至少没犯很多同人作者连原著都不了解的错误。
不过断章太难受了。
一句话。
分成了。
好几段。
来写。
这就很离谱。
而且我发现。
现在起点。
很多作者。
都喜欢这样写。
据说是为了用手机看小说的人。
方便。
我就纳闷。
手机的读者是人。
用电脑看的。
就不是人了?
我也才第三次听说。
作者要选择读者的。
第一次听说。
是某部小说。
需要读者在看这部小说之前。
先看一遍作者的前一本小说。
第二次听说。
是作者说。
想看他的书。
必须得是和他一样的战队同人粉才行。
书名忘了。
写UZI的。
……
九年制义务教育没教过语文吗?断句和标点的使用,什么时候反而成了阅读的障碍了?用手机看得人就不能看一段话多个文字吗?
恶心,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