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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在汉末,我能手搓精兵

苟在汉末,我能手搓精兵

状态: 连载中
字数: 44.7万
更新: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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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者主角是备备隔壁摊儿卖草鞋的。

但实际看下来,阅读体验不咋样。

一是剧情衔接非常生硬。一段段剧情仿佛一段一段短锁链,本来掰开首尾铁环就能顺滑相连,然而作者捣鼓了一阵给我端出来一条拿焊枪焊死接口的。

二是作者下笔很犹豫,感觉作者还没理顺想法、拿不准主角到底要干什么、也拿不准自己埋下的小伏笔到底要在哪里用。读起来就感觉前言不搭后语。

本书适合量子阅读法(暴言)。
设定上有点意思,可惜设定崩的太快了。

主角在设定上应该是个知道历史轨迹,但因为才智一般无法合理利用的人,金手指是练兵则保证自身在乱世的发展。

可实际写下来主角对剧情信息的利用非常出色,这不代表主角实际才智超人,而是汉末原住民一个个都挺降智的,所以才显得主角像个出色的谋士。

对我而言能接受两种写法——
1.主角自知才智不行,重点放在利用金手指和对刘备的忠心上。
2.主角实际才智优秀,在信息差下吊打汉末原住民。

作者选择了第三种写法——
主角虽然才智一般,可汉末原住民的智商也低于普通人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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