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大福
小露锋芒总体来说,可看。 但这个作者笔下的女人不管是正道还是反派,都能让人读者生厌,有时觉得不如一刀砍了来得干脆。 偏偏主角(或者说是作者自己的化身)乐此不疲。
已努力不带脑子去看了,当未婚妻出现时隐隐感觉弃书之日不远。果然再怎么混蛋的女人,只要漂亮就行,领主大人的下半身会原谅她所做的一切,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舔狗。
读了百把章,越读越不对劲。作者的文笔不错,想象力也很强,但是越看下去越憋屈越觉得堵得慌,关掉窗口想了想为什么,于是得出了结论:男主就是个可怜虫。 每次战斗都是遇上强大的敌人,男主靠着有限的手段辗转挣扎,终于或得一点优势,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对手的神操作,队友的猪操作,路人的误操作,优势瞬间被抹去,如此几次三番后,男主在送了半条命后终于打倒了敌人,但,仅仅是打倒,读者点点人数会发现,只要有名有姓的角色 ...
虽说在这种书里找合理性是扯淡,但是这也太不合理了吧。选秀怼评委也就算了,评委还发短信威胁,电视台还直接播,完了拉几个人拍爱情公寓立刻就大火就算了,为女友直接怼王大葱,这也罢了,直接挑战整个词曲界,进而挑战整个娱乐圈,居然活得很滋润,就靠着有前世记忆抄抄歌?这怎么着也得给个逆天的外挂才行啊。
穿越,做文抄公,现在也算是必备功课。不过自打猫腻写范闲那喝醉酒狂喷诗词的桥段以来,后继者们总觉得这个桥段是装逼之巅峰,动不动就要整个机会让笔下的主人公也来这一趟。 但这实在是莫名其妙啊,一个普通经历人居然能写出这么多内涵丰富,风格迥异,气质格局不一的佳作,而且没人怀疑没人质疑只有一片好强好厉害之声,异世界的文学水平是次到什么程度? 说简单点,就象唱歌,你既能唱得跟王菲一样空灵,又能唱得跟汪峰一样声...
好好地拍拍戏,泡泡妞,赚赚钱不好么,硬要玩什么商战。前面为了拼出一条自由路也就算了,后头又是买院线,又是做购票软件,放放话居然就能逼得各方统一行动封杀一个影视公司,说白了主角是个啥身份?不过是个演员而已,真当自己是大佬还是真正的商届大佬都是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