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nely170
小露锋芒蒸汽与钢铁轰鸣、理性与神秘碰撞、贫富矛盾与罪恶交织。于是蛆虫栖息在阴霾密布的伦敦街角,浑浊的雨水打湿了它的发,手中的武器混合着堕落的血发出咆哮,回荡在这瑰丽又扭曲的维多利亚时代。 背景设定很吸引眼球,可惜糟糕的叙事能力无法实现作者的野心,以至于上述看点皆无法实现。
作者对于科学的幻想能力趋近于零,例如: 主角获得猴版塞巴斯蒂安的“能量吸收”能力,作者给其安排的伪装技能就是依靠围巾挡脸。但凡作者持有初中毕业的物理知识,也会知道任何依靠光学识别的生物或科技,可以依赖吸收掉照射于皮肤的光子流来变成他人眼中的“黑”人。
没营养,没情节,没叙事风格,通篇流水账的水文。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抄袭,但我认为抄还抄成这个水平的,是压根没有前途可言的。如果不是抄袭,情节叙事能构思成这样的,这辈子都与狄更斯、大小仲马呈平行态,未有任何的相交点,所以基本没受过什么文学素养熏陶,以至于自认为写作尚是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什么人都能来刨两下。
阅读进度64章,看不下去了。 第三人称写作,通篇白开水般的剧情,人物刻画脸谱化严重。通篇稿件以情绪渲染为主,作者致力于卖力挑动读者的怀旧情怀,但读者看到的却是主角带着作者主观滤镜的朦胧生活,与作者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驰。 于是,主角的坚持在作者的上帝之手下渺小而微不足道,好比《楚门的世界》中“楚门·伯班克”不再追逐自由,逆来顺受,飘荡在作者掀起的汹涌浪潮中庸俗而碌碌的荒度珍贵的第二次人生。 于是,主角...
说真的,看下面的评论还打算看看这所谓的事业线是怎么处理的,结果第一章都没让我抗住。请原谅我的人生里没遇到像主角这么奇葩的境遇,十一岁的女娃娃拿支口红会被班主任认为是早恋的征兆。这奇葩的脑回路已经不足以形容角色的联想能力,众所周知,笔者的作品表达的观点代表其思想境界,这种鲁迅笔下看见胳膊就联想到涩情的人,可见作者的思想水平。
说实在的,直到上架之前我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但我对作者写作水平有了充分的了解。 作者写作风格如下: 1.正常人写作风格是一二三四这么写过去。作者说不行,三写完写八,乱侃一通后写四。议论文水平晋升空间巨大; 2.感情和商业两条线,前者乱如麻,四十章不到四个女人一个娃,搅成一锅粥。后者狗屁不通,产品卖点穿插分散在四五个章节里,然后莫名其妙就卖脱销了。你敢信?市场调研就是找个小酒馆和老板聊聊天、品质调...
情节的描写极为晦涩且稚嫩,留白的处理暴露了写作技术的短板。以至于文章中人物的情绪不连贯,叙事不自然,只能依靠故弄玄虚来渲染氛围,对读者情绪的引导没有起到正面作用。 简而言之,该省的地方没省,该留的地方没留。 这种叙事手法用的好,会给人以精巧感,如《致命ID》等。反之,就是本书了。
压根就没法看,从第二章开始就不断的推翻第一章的设定和逻辑,比暴雪吃书都牛。 至高神从主角的记忆里了解了与本世界不同的其他世界的发展历程,说主角会给本世界带来不同的“旋律”,结果我在其后的文章中压根就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主角改变的剧情不也是依靠至高神给的外挂来推动么?不都是至高神手中的木偶与剧本么?这不是压根没跳出至高神的框架么?哪来的“不同的旋律”? 这作者压根不懂什么叫现代网文的爽点。读者要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