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啖西瓜三百颗
小露锋芒光简介就是精神污染
书还行,但网球跟优雅沾点边吗?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进化了,毕竟我偶尔打和看网球的年代比较早了。 反正当年纳达尔每次击球时声嘶力竭又压抑低沉的怒吼,仿佛饥渴了三年的民工花三十块钱拼命冲刺,听着又烦又恶心。 大小威廉姆斯身材象跨性别,容貌也像跨性别——我说的不是她们击球时扭曲变形的练。不过辛吉斯都能叫公主,库娃都算在那个圈子已经算顶尖,还能要求什么呢? 自己玩的话,有一定的乐趣,但小地方只有硬地...
因为看了楼上的点评,看到“你果然是净夜司”时已经有了抗体,哈哈一笑就过了。 不过还是几十章败退了。 有些小说你死我活的冲突,有些是因为理念,有些是因为财帛,有些是因为权势。至不济也是因为女人,因为面子。 而这本书呢,是因为侄儿被主角走在路上不小心撞了一下。
在修炼明显更快,物资更充足的宗门以及宗门的附属家族之间居然犹豫不决,而且还是掌门亲自许诺的内门弟子。 就算为了家族好,那你特么也得进宗门啊! 好容易决定了,过两年就要进宗门的情况下,收一堆废物小弟,美其名曰打探消息,你都要保送初中了,小学里有个屁消息要打探啊! 两个家族商谈合作,小辈之间随意比斗切磋一下,一个非常讨厌,跟主角关系恶劣的远房族弟被打伤,主角隔着老远,听说之后莫名其妙就要强出头,...
跟库洛洛的互动简直太gay了。
看了两章。 西方奇幻史诗有个常见的特征,高魔底层配低魔日常。 像冰火这种,你平时可能碰不到什么超自然现象,但如果你真当低魔世界去gank,八成要被坑一脸血。 按照设定,那些违反宾客权利的,违背神圣誓言神圣婚约的,当然也包括弑亲的,结局前百分百要惨死。然后主角开头两章连续弑亲,真的没问题吗?
有些人说主角被杀两次之后给杀他的组织当狗是合情合理的。不当狗还要被杀第三次,钱给的也多,等等等等。 但问题是,这些都是作者的设定啊,编一个合理当狗的理由又不难,但我们读者凭什么接受?就像绿帽文,作者编一个女主如果不给反派艹,主角就要被反派杀死的剧情,你们是不是也觉得绿帽合情合理了? 再说了,一个肯花心思下力气让主角合情合理当狗的作者,难道不该引起警惕吗?
第一章就梦回十年前,主角故意对白富美表现出冷淡厌恶,然后引起了白富美的兴趣。 什么?你说布鲁斯韦恩是男的是高富帅?哦,那没事了,再减一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