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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子里偶遇的几个混混居然是身体藏毒的毒贩,居然还在勒索一个学生,居然还带了消音器手枪……
拍了拍脑门,我点了叉,为了体现猪脚的强大,这作者脸都不要了。
PS:至于说是伏笔的话,不太像。处理的太过粗糙了,有看完的回复我,这是伏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