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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作者也写了一个配角,一开始为了钱和女主作对,后面去了其他地方自己赚钱,感到了自己赚钱自己花的充实,反派后面砸钱找配角继续对付女主都被拒绝了,人家还真是觉醒了,认为当有钱人的舔狗天天被骂才能拿到钱,不如自己赚钱自己花,再招赘进门来的痛快。
让我想到了当年看魔幻手机,王天霸的徒弟小偷小武把钱包还给失主后,很兴奋地说“我也有人格了!”的画面。
不过不太喜欢男主,后面因为写的太长了剧情也有点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