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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的人物丰满,几乎每一个反派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自己的执着。马西,杀人不眨眼,残忍凶暴,因为自己全家被红匪所杀,所以痛恨所有黄种人,但另外一面,他是一个被愚弄的可怜人,和丑陋的厄休拉之间的爱情不亚于任何书中的主角。阿莫斯,疯狂科学家,极端嫉妒自己的导师,拿选民去喂巨螳螂,但另一方却对钢铁城的奴隶充满了怜悯,以至于立志用选民来接替奴隶的工作。斯塔克,残暴,贪婪,一个善于使用各种愚民政策的奴隶主,但另一方面却是锐意进取,极具领导魅力的人。当然最让我心中感动的,不是那些反派,而是垃圾场里那个没有超能力,连名字都没有,却勇敢的挡在傅满洲面前的男人,或者叫丧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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