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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结婚四年就连对方手指头都没碰过,被限制出门,不让出去工作,被当成菲佣使唤,还被装个摄像头对着像防贼一样日夜对着。结果男主还要为对方和不停捉弄嘲讽他的对方闺蜜打生打死,美名曰证明自己。
呕~~~感觉作为男人,男主第三条腿白长了,建议切了了事,太监形象也比较符合他的人设。
写出这破玩意恶心人的写手得多屌丝?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满大街都是。这弱智写手不会一出生就是孤儿,被抱回某深山老林和一老头相依为命长大,到现在都没真正接触过女人吧?否则怎么会写出这样膈应人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