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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的一些缺陷更讓人看不下去,第十二、三章想要構築一個階級嚴重、武道權貴橫行霸道的吃人世界,主角的反應有很多討論空間。
主角去集市買衣買鞋,路遇世家大小姐縱馬撞毀攤子,大小姐只在乎愛馬蹄子受傷,匆匆離去,把後續處理事宜交給同行的舔狗貴公子。貴公子囂張跋扈,不僅不道歉反而蠻橫毀傷攤主肢體,主角雖然有著輾壓眾人的功力,卻深怕自己神功暴露於世,引來麻煩,因此冷眼旁觀,直到覺得貴公子肆意妄為亂丟碎銀的態度惹到自己,才起殺心。
至此,雖然一個冷漠自私的主角並不討喜,但就只是人設,沒有什麼太大問題。然而,後續的敘述讓人瞬間出戲,畫蛇添足莫過如是,以下摘錄原文:
【 方鴻看著砸在自己身上、灑落一地的碎銀,臉色一沉,氣血一熱,毀滅欲層層高漲。
“跟上去……”
“等會悄悄打死他!”
方鴻望著白袍青年的背影,邁步往出走。
“哎,哎,少年郎。”那店家在眾人攙扶之下,坐了下來,擦擦眼睛,還不忘繼續賣貨,勉強擠出一絲蒼白的笑容:“剛才沒嚇著你吧,別怕別怕,沒什么事……三件布衣一雙鞋八十文,還要不要啊!”
方鴻:“……”
店家瞪大了眼睛:“嫌貴?”
方鴻咳嗽兩聲,試圖講價:“七十文行不。”
店家咬咬牙,好像忍著痛,又好像不能接受這個價格:“七十文太低,不能賠本賣吆喝……罷了罷了,看你面善,七十文拿走吧!”
方鴻猶豫了一下:“六十文。”
店家急了,掙脫眾人攙扶,跳著腳抱著左臂:“哎,你這黑心的少年郎!哎呦可痛死我了,誰會接骨,快來幫忙。”
見狀。
眾人啼笑皆非,連忙勸著,讓其不可再亂動。】
實在不知從何吐槽,攤主的手都被權貴一腳踩碎,竟然還想著賣鞋?主角看到攤主慘況,竟然還討價還價?旁觀眾人「啼笑皆非」,這又是什麼不合時宜的表情?
作者也許嘗試打造一個荒誕的世界,但讀者如果讀不出當中的諷刺意味,只會覺得作者的寫作沒有任何邏輯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