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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裤子拉链没拉好遛鸟,在场边蹦蹦跳跳像小丑,穿裤衩和人字拖逛马德里,并且拎着大包小包日用品在路人怪异的眼光下还喜滋滋。各种各样的丑态数都数不清。一无是处的屌丝形象被作者写活了。各种脑残情节诸如让贝克汉姆练气功、肥罗擦了红花油立刻满血复活。。作者竟然还详细描写了小贝练气功的样子,什么盘腿倒立手指扭曲嘴里念念有词。天呐,天呐,天呐,看到偶像被这样耍弄,真的受不了。这样的小说竟然被奉为神作,我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