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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和亲友聊到这本书,她喜欢这本书,而偏我极度恶心这本书,但我尊重每个人的喜好,所以也不好和她叭叭叭,越想越气来打个一星,以下全是主观毒液。

我不管这沙币主角后面被虐的多惨感情上有多受伤,就凭文章最后是he就能让我恶心到吐,它成功做到了我现在看到主角名字都反胃的地步,这种人还能获得幸福,我头晕。

我之前说看小说不讲究三观,是,我是不讲究三观,我也看过不知道多少本主角是渣男渣女杀人狂的书,但你首先得让我先“爱上他/她”,我若不爱这个角色,那我看到的便只有他的肮脏之处,那我便绝不可能接受他。糟糕透顶,可偏我没爱上作恶的陆正非,我爱上了陈千卿的执着,原身的陈千卿太惨了,他太惨了。

他本来就是如此优秀的一个人,所以他在最绝望的境地里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没有放弃过对自由的追求,他太努力,太积极,太不屈服,却依然抗争不过资本,但是陆正非毁了他。

陆正非折磨他,侮辱他,玩弄他,用尽一切手段想把陈千卿重塑为自己想要的那个样子,但他最后只得到了陈千卿的尸体,这就是陈千卿最后的骄傲,他唯一可以保留一点微薄自尊的方法只有选择死亡,如果他还有这种东西的话。

我现在只单单回忆起原身陈千卿的一生就有种想落泪的冲动,所以只单是陆正非重生到他身上这件事都让我恶心的想吐,更别说他占了陈千卿身体,最终还跟“自己”在一起了。

陆正非的行为不是他也经历一遍陈千卿经历过的事就能回头是岸的,他即使经历过无数遍这种折磨,都无法抵消他对陈千卿做的恶,苦痛和绝望都是私人的东西,罪人的自我满足,可笑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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