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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这本书很有意思。
首先背景是我种花家独大,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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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男主以前是混黑的有不太好的童年最后给老大顶罪处决了,重生到原主身上。

B. 原主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平行时空复旦文学系毕业,挺清高刻薄愤世嫉俗自我的,做梦都想当演员,而且想当演员的理由是[他们这么烂我上我也行],不太得志不太得意,虽然住着最底层的房子垃圾满地但是有上千本书堆着满满的墙,瘦弱单薄阴郁,为了成为演员都快成魔了,但就是原主为了救人好几次冲进火场变成了植物人最后让男主穿进来的。

C. 男主以前是混混,而且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本来让一个混混适应正常社会已经很难了,更别说这个社会还有很多不一样的结构,男主做梦都想成为好人,但是上辈子的经历刻在骨子里甚至成为本能导致他的思维和很多人不一样。

★ 而且作者部分比喻很有意思,比如男主第一次上台他形容那些目光像是【毛绒绒的菌类从骨子里长出来】,真的很有意思。在某些程度上甚至有点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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