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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书理由1: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有钱人朴实无华的生活,剧情无法共鸣。从书名看,我以为是loser逆袭的故事。结果一开局,发现男主巨有钱。甚至还有自己的NC粉。这是第一个失望点。期待点和实际的差别。然后接下来的剧情说男主得了渐冻症,四处求医。再然后,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金手指。总体来说,这个故事的开局,完全没有吸引我的地方。在我看来,完全是作者个人的意淫,完全无法让我共情。首先,男主是有钱人,跟我有什么关系?开豪车,住豪宅,这是男主的爽点,但不是读者的爽点。他有一个大明星的NC粉,那也只是男主的爽点,跟读者也没关系。作者仿佛是在讲一个“别人家孩子”的故事。你会觉得很爽吗?
弃书理由2:莫名其妙的金手指。那只猫是男主的金手指吧?第一,这只猫的来历,莫名其妙。第二,这只猫的行为莫名其妙。第三,这只猫出场得莫名其妙。金手指出现了,但是连金手指是什么都不说明白,这让人讨厌。就算不想讲具体内容,但至少让读者对这只猫本身产生兴趣吧。也没有。金手指,你不肯讲。这只猫又不可爱,无法让读者喜欢上,那这只猫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