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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同人。主角自带系统穿越到蝙蝠侠出道初期的哥谭,干掉罗马人和猫头鹰法庭,而且结识渣康和大超。目前击败三宫魔回到哥谭。
为什么看这书:主角大多数情况下是精神病乐子人形象,类似于死侍风格。这方面写的相当有趣,好几次笑出声来。
为什么不看这书:问题不是全程的抽象乐子人,一方面不是最适合乐子人风格的无敌流,达不到乐人也乐己的真乐子人境界;另一方面很多时候需要让主角正经起来去给超英当保姆,这方面剧情就一般化了。另外蝙蝠侠的人设在我这种DC小白看来多少有点崩坏。
总的来说个人感觉粮草-到粮草之间吧,后续看情况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