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展开
妖怪,听说过么?摆地摊的妖怪听说过么?男性伪娘九尾狐狸听说过么?不吃肉的天狗听说过么?被打断两条胳膊的纣王听说过么?姜子牙是穿越众听说过么?既然什么都没听说过,那为什么不点开看看?点么?不点么?为什么不点?何必给自己一个哈姆雷特的坎儿呢?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看两章你吃不了亏也上不了当,过了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儿,人生就是这样的。一群:87196032(满了哈)二群:157041890三群:110219737四群:114594301五百人大群两只,感谢副版主和八戒贡献(六雷轰顶)39859922(2012救世同学会)44803081
书评
写书评
登录后才能发表书评

加载回复中...
加载回复中...
加载回复中...
加载回复中...
得先介绍一下伴读小牧童这个作者的风格。
是类似张小花的无厘头式的幽默。没有打怪升级,
有的是市井街坊嬉笑怒骂的烟火气。
这个作者写人物特别厉害,几乎算是一项绝技。
往往几个章节就能把一个人物的特点写的很鲜活。
是各有性格的鲜活。
很多作者能写几十章都没有这个呈现效果。
更有甚者描写各色美女,还有各路反派样貌和性格,
几乎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但是你只有读过牧童的书。无论是哪本
总有那么一两个角色,你是很长时间都不会忘掉的。
这本书算是牧童小说里最特别的一本。
也是我个人认为完成度最高的一本。
首先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写作手法。
第一人称的网文向来是难写的。
很多早期的网文都是第1人称视角,
时隔多年,读起来都有一种难以消散的中二气息,和幼稚感。
以至于在网文发展中近乎淘汰。
但是如果写的好的话,
就会让人有一种几乎不会遗忘的情绪共鸣。
那种沉浸感是近乎震撼的。
这本书就做到了。
简单介绍一下剧情,
主角是一个几乎不死的无敌神兽转世,
身边一起长大的兄弟也是各种绝世大妖转生,道法高人。
于是乎,这本书90%的剧情。都是主角团伙游戏人间,嬉戏打闹。
第一人称视角下,你能完全的感受到主角那种对待生活的洒脱不羁,
被他们的逗比日常逗得哈哈大笑。人世之间无敌手,好不畅快。
【但是在这轻松愉快的明线下面,
隐藏的是一条世界即将毁灭的暗线】
所有的谜底在最后10%的剧情轰然展开。
主角上一世为救苍生以身补天。
这一世末日又将来到,唯一的破局就是效仿前世。
就算你是无敌世间的神兽,这也是无法反抗的宿命。
对应这本书的标题。
杂牌救世主。
这一世已历凡心,心态上已经是彻彻底底的凡人。
以第一视角与主角共同体验一直走到这里的读者,
了解这个主角这个男人心底最深处的,亲情,爱情,友情。
不周山下,无数生灵跪拜,求他去死。求他成为英雄。
这时候那种扑面而来的压力就像一记闷锤,狠狠的砸在读者的心口上。
所有办法都试过了,已经无计可施。
这个男人的脆弱无力,故作坚强。不能陪伴挚爱之人的愧疚,遗憾。
对上一世身为大英雄的自己的愤恨。那种即将失去一切的恐惧,他的每一个心理活动你都能感受得到。
当所有情绪到达顶点的时候。
他已经不是一个角色了,他是一个有血有肉,完完整整的人。
最后结尾时他带着所有眷恋以身赴死,
身为读者,那种感同身受,震撼和压抑,我到现在都忘不掉。
牧童自己也提到过,在写这本书快写到结尾的时候,他的情绪也近乎失控。
像是大仲马杀死火枪手时不可抑制的悲伤。
也庆幸牧童是写喜剧的,整段剧情落幕后写出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加载回复中...